为了贯彻十七大精神;为推动“以人为本”,和谐社会,加大宣传关爱生命,关注生活理念;为营造全社会保障生命安全氛围,使安全和平安理念深入人心,深入家庭,深入社区,深入厂矿,深入到社会各方面;纪念《安全生产法》颁布六周年,举办《平安中国  艺海传情》大型公益绘画展览。现将征稿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主办单位: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、中国文化艺术发展促进会     、中国书画家协会和中国民族书画杂志社 。 
 承办单位:北京东艺之光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
 二、组织机构(按姓氏笔画排列): 
艺术顾问:王琦  史国良 龙瑞 刘大为 刘文西 刘勃舒 孙菊生 沈鹏 欧阳中石 娄师白  穆家麒  
主    任:冯远(中国美术家协会副主席、中国文联书记) 
副 主 任:于志学  全国政协委员 于志学艺术馆馆长 
马芳亭  中国民族书画杂志社常务社长 
何家英  天津美院教授、天津画院院长、全国政协委员 
张  飚  中国书法家协会顾问 
 李东辉  中国书画家协会常务副主席兼秘书长 
苏士澍  国家文物出版社社长、全国政协常务委员 
姜  昆  中国曲艺家协会分党组书记、全国政协委员 
侯恩裕  中国文化艺术发展促进会会长      
黄  毅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 
 商登莹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事故调查司司长 
组委会委员: 一 方 王天胜 王梦胡 田军利 田伯平 田 庸 田黎明 刘大为 刘玉楼  张道兴      李力生 李燕 杨力舟  邹德忠  官布 胡宝利  郭怡踪  
评委会主任:尼玛泽仁 中国美术家协会副主席 
副  主  任:田伯平 张海 张道兴 张飚 杨力舟 胡宝利 
委      员:马书林 王天胜 冯远 田伯平 田庸 李力生 李东辉 李宝林 杜滋龄 邹德忠 官布 胡 宝利     商登莹 黄毅 程大利  
秘  书  长:李东辉 
副 秘 书长:一方 马荣 邓白 李征 杨宗霖 苏显华 罗伟 张瑞臣 连辑 叶金生 胡圣明 吴兆义  
法 律 顾问:李洪涛
     三、内容: 
	     1、 反映各地构建和谐社会所取得的硕果;各民族家乡的新貌;弘扬民族精神、继承历史文脉,营造文化大繁荣大发展;表现出中华民族精神的真善美,祝福家乡,祝福祖国。 
	     2、 作品限国画、油画、工笔画和书法,题材和风格不限。 
	     四、组委会组成专家评选委员会。 
	     五、展出日期:2008年11月30日。 
	     六、展出地点:中国美术馆 
	     七、主办权: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、研究、摄影、录像、出版及其他宣传使用权和所有权。 
	     八、评选:由组委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参展作品进行初、终评后,评出金奖20名(国画、油画、工笔画和书法作品各5件);银奖35名(国画、油画、工笔画各10件,书法作品5件);铜奖70名(国画、油画、工笔画各20件,书法作品10件);优秀奖100名(国画、油画、工笔画各30件,书法作品10件);绘画入围作品100名;共计展出325件。 
	     九、作品归属:金奖20名,每件酬金20000元,银奖35名,每件酬金8000元,铜奖70名,每件酬金2000元优秀奖100名,每件酬金1000元,入围奖100名,每件酬金500元,以上作品均不退件,全部由组委会收藏。 
	    十、画册:画展将出版画册,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。 
	    十一、证书: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。 
	十二、送件要求:入围作者送2件绘画作品,画幅尺寸统一4尺整纸,横竖不限。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作者姓名、标题(注:和画面相同),详细联系地址、邮政编码、联系电话。作品画面上应写清作者姓名或加盖名章。送件须妥善包装并挂号邮寄,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。同时通过邮局汇寄评选费(每件100元)。并附200字以内个人艺术简历。由评委进行评选,落选作品退件。 
	    十三、收作品照片时间: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30日止 (以当地邮戳为准),先寄照片进入初评,初评同时汇寄评审费,通过初评,寄出作品,评选在2008年11月中旬完成。 
	组委会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83号(原文化部大院)217室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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